老實說,第一眼看到這張圖片時,我笑了!有種似曾相識相識的感覺。人家說資料中心的基礎架構,就如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每一次的合或分,都可以唸出一長串「不得不」的必須要清單。伺服主機如此、網路如此、儲存也是如此。
在我看來,與其說是要討論傳統大型儲存系統的需要性,不如應該說在資料型態多樣化的環境下,如何選擇一個好的儲存策略?
單純從資料應用面來看,原作者的說法我是贊同的;然而如果從資料儲存管理的角度來看,這就有待商確了!不可否認的,資料中心從早期的分散式儲存架構,演進到(部份)集中式儲存架構,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儲存管理面。到現在我也還是經常會碰到這樣的客戶,他們寧可選擇一個應用一部儲存系統,也不要將所有的應用集中在某幾部儲存系統上;簡單是主要的考量,分散風險是另一個考量。然而這樣的使用者,普遍來說,規模都不大,或是說還沒大到無法管的狀態。
大部份的中、大型資料中心,她們需要更有效率的管理各種儲存資源,更重要的,她們也需要一個簡單的資料保護、與資料備援架構。實務上,集中式儲存會比分散式儲存擁有更佳的儲存利用率與更有效的災備架構,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資料中心只應該有一座集中式的儲存系統。
就如前文提到的,現今的資料中心所面對的是一個多重資料型態的應用環境,集中式儲存系統在資料區塊 (block) 的應用型態上可以擁有較為簡單的資料備援架構。但它無法同時解決檔案 (file) 或物件 (object) 等非結構化資料型態的資料備援問題,現實的問題是,我們的確無法只靠一套劇本來解決所以資料型態的保護與備援需求,儲存管理者必須以更有智慧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對儲存管理一向的建議就是簡單化,架構複雜化也意味著問題的複雜化!舉個例子來說,近來許多企業用戶對純快閃陣列有很高的興趣,然而究竟是要採用純快閃陣列,還是採用混合式陣列就好?很多客人說雖然他們知道採用混合式陣列架構上比較單純,但純快閃陣列測出來的效能「好像」比較好?但,好多少呢?好到有感覺,還是只是數字上有差別而已?其實 50 萬個 IOPS 與 40 萬個 IOPS 對大部份的應用(或使用者)其實是無感的。就像在台北市區道路上,500 匹馬力的超跑與 200 匹馬力的一般房車,實際上的車速其實是一樣的。
這倒不是說純快閃沒有用,而是如果你的應用環境有實際上的效能限制,高 IOPS 數字就不應該是儲存管理者唯一的考量因素。
同樣地,資料中心的儲存策略,也不應該只有一個考量的面相,在資料應用型態外,架構面、管理面、資料保護、與資料備援,都是必須要同時考量的因素。至於是不是傳統的大型儲存系統?反而似乎並不是那麼的重要!
